“征兵方面,应该规定朝廷只征一等公民为兵,二等公民及以下都不能当兵,不需要服兵役。”
李东阳想了想也是提出了几个自己的补充点。
“臣也有几条要补充的,这高等级的公民在与低等级的公民出现矛盾的时候,官府首先应该要维持高等级公民。”
“低等级公民如果犯罪应该要加重处罚,特别是第四等的,连汉姓和汉名都不愿意改的,就更应该加重处罚,以达到施压的目的。”
“另外还应该要加
宗教信仰的内容在里面,所有三等公民、二等公民和一等公民只允许信佛教、道教或者是不信教,不允许信奉外来的任何宗教。”
刘健想了想也是提出了几个补充点,既然是为了促进融合,促使大明境内的部族融
到主体之中,那就要进行更多、更详细的补充。
其他
也是纷纷陷
思索,也是开始不断的做补充。
“关于
隶,臣以为有些不妥,这
隶是
隶主的财产,想要让
隶主主动给予自由的话还是太难了,所以臣以为
隶如果能够辛辛苦苦工作超过三十年,或者是年龄超过五十岁,就应该由当地官府给予解除
籍,给予第四等公民的身份。”
“臣也以为应当如此,五十已经知天命了,应该给予
隶自由,同时给予公民身份,也算是辛劳付出的一种回报。”
“
隶的后代问题,臣以为如果三代
都是
隶的话,且没有任何不良表现,到了第四代应该给予自由,给予四等公民的身份。”
“四代会不会太多了?三代就差不多了吧?”
“能够给予他们自由就算不错了,按理来说,这
隶就不应该有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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