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突厥这样的则是藩属国,他们几乎拥有完整的主权,但是臣服于宗主国,接受宗主国的册封,定期朝贡,双方一般是接壤的邻居,关系密切。
而如真腊、
佗利等国,一来距唐较远不相邻,二来他们与大唐的关系并不算密切,只是双方贸易关系较好,尤其是有朝贡贸易关系,大唐也一般会象征
的封赠其国君封号等,但这种关系并不对称。
实际上对他们的影响不大。
马周建议,对于如金银岛这样的勋戚士族等的海外领地,直接设立经制州县是不合理的,也没必要。
但完全放任不管,也不应当。
“不如便按传统,于要荒蕃服之地,设立羁縻领地,画野分疆,许其自治。”
“世镇、世土,世官、世
!”
原则上,谁发现谁占领,谁占领所自治,他们可以奏请朝廷,请赐自治。朝廷下旨,画野分疆,设立自治领地,许其世袭永镇。
就跟饶乐、松漠、瑶池等这些羁縻之地一样。
当然,因为两者之间也还是有些不同的,故此也可以细分一下,比如说这些得到承认的自治领地,若是从中原移民过去,必须得到朝廷的许可,同时对移民征收一笔重税,这样能避免
流失。
“允许世袭永镇,然承袭须奉朝命,虽在万里之外,皆赴阙受职!并按距离远近,规定其
京朝集的间隔,按距京城之远近,分番
流
京朝集!”
近的一年一朝,远点的两年一朝,远的三年一朝或五年一朝。要保证这些领主定期
京朝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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