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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6章 不敢苟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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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属于无稽之谈。

咱们先看着第1条,有认为我通过我的权利,为我的亲谋取不正当的好处。

这完全就是在胡说八道,因为所有的都知道,我现在只不过是一个正科级的科员,在我们处室内根本没有什么话语权。甚至我们处室的主任根本就不会给我任何任务去做,只是让我在那里闲置着,这种况下,我又怎么可能为我的亲谋取利益呢?

第二,举报信中说我的私生活非常混,说我和别搞权色易。这更是无稽之谈。

因为我没有权利,根本没有任何资本和那些美进行易。

至于说这个举报信里的那张挽着我的胳膊的美,那是我亲妹妹。难道我的亲妹妹就不能挽着哥哥的手臂一起逛街吗 ?怎么到了这些举报的手里,就成了用权力来进行易了呢?难道我亲妹妹就不能是美吗?

就算退一万步来讲,就算照片中的这个美不是我的亲妹妹,是别的孩,那也没有什么问题。我现在并没有结婚,我和哪个往那是我的自由,别无权过问。

真正让我怀疑的是这个举报,他专门盯着我拍摄这些照片,到底是什么用意呀?明显是不安好心。肯定是我所做的很多材料触犯到了这些的利益,他们想要无中生有打击报复我。可真是够卑鄙无耻的!

至于说这第3条举报信息,说是我做事不负责任,这更是胡说八道。

我所提的所有的材料都是有备份的,我相信这些备份材料足以说明我是一个什么样的,对于工作能力这一点,我可以肯定的说,我陈海明不比任何差,而且比任何都认真!

至于说案件办到什么程度,这不是我能决定的,这也是我对我们处长不满的原因,因为他太擅长抹案子和稀泥了。

我们处长总说,大家都一个单位的,抬不见低见的,做事还是要留一些余地的好。

但是在我看来,既然我们的是纪检部的监察工作,如果不能刀刃向内,不能先把自己内部清扫净,我们又如何能够去一致对外呢?所以对于他的意见我不敢苟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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