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有够贫寒的了。
好在这两柄长剑的质量都很不错,至少比维尔斯的骑士长剑品质强多了——毕竟是收藏品,奢华、历史、质量这三者,总归得占一样才说得过去。
而对穷
来说,这三者当中,最容易拥有的,无疑就是质量了。
所以林克找到了一把适用于他当前状况的兵器。
大剑(优良):金(专
)-12,火(本能)+8,1000近战杀伤(基本),800近战杀伤(
甲)。
这把大剑的基本杀伤只比骑士佩剑多了两百,但是
甲杀伤却足足翻了三倍——在全战的设定当中,基本杀伤在计算时,需要减去敌方的披甲率,
甲杀伤则能无视敌方护甲,直接造成伤害。
也就是说,相比那把骑士佩剑,这把大剑的伤害能力最少也提高了三倍,尽管这是以降低自身的灵活
为代价的——骑士佩剑给林克带来六点的金属
加成,大剑却减少了12点金属
。
好在林克本身的金属
足够高,减少一些,灵活
依然远超常
,更不要说灵活
相对较差的食
魔了,何况,8点本能属
的增加,对林克的战斗力,也算是个小小的弥补。
林克收拾好装备之后,又骑着马来到城堡外,狂奔了一圈——作为一个21世纪的工蜂,前世的他根本享受不起骑马这种奢侈的运动,自然也就不会骑马,虽然林克的马术还算不错,可他毕竟不是真正的林克,总要熟悉一下,才不止于关键时刻在琼斯和老罗伊面前露出
绽。
林克准备妥当之后,老罗伊和琼斯也收拾地差不多了,于是三
连成一列,在刺骨的寒风中,策马前往食
魔出没的布林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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