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种看的
昏昏欲睡的电影,看都看不下去的片子也好意思来贬低别
?”
“秀尼玛的优越感呢,个
喜好不同没问题,别动不动说
审美不够,审美是按你的标准?”
“看个电影还有优越感,我也是醉了!”
......
得了,媒体和观众把什么国内第一导演,最好的电影给安到李谦
上,随之而来的也有不小的争议。
普通观众把《我不是药神》评委新世纪以来最好的电影,而文艺片圈子却不认同。
看着这些观众的争论,李谦摇摇
,关掉了电脑屏幕。
其实那些文艺片的簇拥着说的没错,王嘉卫的镜
语言和色彩美学,李谦拍马也赶不上。
不是技巧越高超就越厉害的,追求技巧,必定要舍弃剧
,朴实无华的平铺直叙也是一种极致。
可是这些文艺片的簇拥着不会去关心,当初的宝岛影坛,就是被那群新
导演亲手葬送的。
那部在文艺片圈子里奉为神作的《一一》,导演杨德仓去世后,和他一起并列为新
运动领军
物的候啸贤说过,宝岛电影就是被他们这群
搞死的。
当初张一谋那一批
要是继续拍文艺片,华语电影搞不好也没救了。
就那部《一一》确实是神作,放在华语影史上都可以说是神作,但是这样的电影几年出一部就够了。
国内市场,和观众,缺的是《我不是药神》这种高质量的商业电影。
那下一部电影拍什么?
李谦也陷
了沉思。
在家里整整呆了一天,脑海里无数电影的画面一一飘过。
不过,没等李谦想明白,他期待的更劲
的消息,如愿出现了。
在刚刚结束的一场重大会议中,通过了《华夏
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
这次刑法的修改,涉及到了一个和《我不是药神》中密切相关的地方。
生产、销售假药罪,由危险犯模式,变成了行为犯模式。
原本销售假药的量刑标准是严重危害
体健康,新修正的条文中,不管对
体有无害处,只要是定义为假药,一律算违法。
也就是说,程勇在2002年那个时间线贩卖假药,没有触犯销售假药罪,因为不会对
体造成危害,犯的是走私罪。
按照新的条文,那就是走私的同时,也构成销售假药罪了。
这个改变,加大了对假药的打击,是好事,毕竟现在有各种对
体无害的假药。
但是,也意味着全国各地从印渡代购格列卫仿制药的病
,他们的行为就是犯罪了。
代购仿制药的,在国内不是罕见的,
这一行的没有几十个也有十几个了。
从此之后,代购并且销售没有批文的印渡仿制药,是犯罪,想吃到便宜的仿制药,估计会越来越难了。
这就是李谦期待的,最后一根稻
,应该算是吧。
ps:这个条文的修改,是从法学教授罗翔老师的课上得知的,如有不对,可以在本章说指出,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