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
若还要征税,就是反复征收营业税,弊病较多,会影响商品的流通,李笠认为目前没必要。
毕竟后世的“营改增”(营业税改增值税),想要在这商品经济不发达、税收制度极度落后(相对而言)的时代实行,难度太大了。
而所谓的“废案”,指的是用官府指定的驵侩(即经纪
、中间商),来撮合行商和坐贾之间的买卖、
易。
买卖双方达成的
易额,会在驵侩这里留下记录,官府就根据驵侩提
的记录,对买方征税。
这种由中间商撮合买卖的制度,类似于历史上出现过的一种制度——牙行制度。
李笠听
谈起,在唐宋时出现的“牙
”、“牙行”制度,明清之际愈发完善,直到20世纪才被逐渐废除。
但中间商这一角色,一直存在着。
牙行制度,有利有弊,但可以确定的一个事实,就是牙行作为中间商,可以两
吃。
行商因为不能直接把货物卖给坐贾,必须依靠牙行撮合
易,且货物必须存在牙行那里,导致自己被牙行捏得死死的,只能被对方剥削。
而坐贾无法直接找行商进货,因为货源都掌握在牙行手上,自己没有议价权,只能被牙行剥削。
牙行这个中间商,两
吃,靠着垄断贸易渠道,轻而易举赚大钱,一旦尾大不掉,就是个祸害。
官府一开始,为了方便征收住税(营业税),养驵侩为看门狗,监视进出的
(货物)。
可随着时间流逝,把持着门
的看门狗,就会变成恶狼,无论是谁从眼前过,都要狠狠咬上几
,撕下大片
。
咬得对方鲜血淋漓,骨
都能看到。
李笠不会给这种垄断
质的中间商以任何机会,道理,和朝廷不能实行包税
制度来征税那样:这就是饮鸩止渴。
建康乃权贵云集之地,若实行“废案”(以官府认定的驵侩为中间商,掌握行商、坐贾之间的
易额),这些驵侩必定成为权贵的帮凶,愈发凶残的剥削行商和坐贾。
后果就是物价上涨,成本层层转嫁之后,百姓的生活成本增加。
有
撺掇宰辅们,以“官府驵侩”制度取代拟定实施的新税制(
易市场制度),居心叵测。
试图来个“换汤不换药”,出让些许商税(营业税),以此换得另一个方式继续吸血。
李笠简要地分析了一通,把“废案”的弊端讲得很清楚,萧绎点点
:“既然彭城公有把握,那好,寡
便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