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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三章 是忠是奸?(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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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涛阁,李笠和祖珽谈,开场的话题却不是李笠想象的那样:祖珽有一个担心,担心周国在战争中采取断尾求生的策略。地址失效发送任意邮件到 ltxs Ba@gmail.com 获取最新地址

事到如今,朝廷在秋后对周国开战已经算是“不是秘密的秘密”,虽然仗怎么打,和尚书左仆祖珽无关,但他还是有献言献策的权力。

李笠不动声色,听祖珽分析。

什么是断尾求生?

壁虎的尾抓住后,它会选择自断尾,以求得逃生机会。

而祖珽担心的“断尾求生”,是周国执政宇文护主动放弃长安,将军队、官员及家眷撤往陇右,并尽可能带走能带走的粮

如此一来,关中那么多张等着吃饭的嘴,就甩给攻关中的楚军。

若安置不当,引起大规模的民变或者饥荒,可是件麻烦事。

而且,这些关中百姓之中,到底潜伏着多少周国细作、刺客,那可就不好说了。

祖珽之所以有如此担心,是因为周军已经无法在正面挡住楚军的进攻,要想绝境求生,就只能另辟蹊径。

这样的可能,行军参谋部的参谋们不是没想到,只是思来想去,觉得不太可能出现。

因为政治上这么做,和自杀没区别:对于周国而言,当陕、洛和益、梁相继丢失后,若朝廷放弃长安,撤往陇右,后果就是众叛亲离,不战自溃。

周国之前接连丢失要地,国势已然是薄西山,让执政的宇文护威望大损。

如果宇文护放弃长安,撤向陇右,以避开楚军兵锋,那么在文武官员以及关陇地区的豪强看来,宇文护已经不行了。

或者说,周国已经不行了,彻底没了指望。

那么,谁先拿到宇文护的,或者“护送”周国国主向楚军投降,谁就能在新朝有一个不错的开端。

所以,当周国放弃长安的那一刻,这个朝廷就会心尽失,哪怕跑到陇右,也待不住。

参谋们认为,宇文护是不可能放弃长安的,哪怕周军确实在正面战中打不过楚军,宇文护也不能放弃长安。

毕竟,周国是宇文氏的周国,其他文武官员投降楚国,完全可以保住身家命,子照过。

而李笠也考虑过这个可能,现在祖珽提起,他觉得此事发生的可能不大。

若宇文护真的这样做,只有一个可能:对方就只能寄希望于潜伏的刺客,在短时间内刺杀他成功。

他这开国皇帝突然死了,皇太子能稳住局面么?

周国或许还能赌一把楚国发内,自己才能绝境逢生。

君臣议论了一番,觉得可能不大,而祖珽其实本意并不是手军务,而是用一个话题开场,之后,再切正题:

他特地见的真正目的,果然是那件案子。

“陛下,要解决这件案子,说难也不难,说容易也不容易。”

“解决?朕听得你说的是‘解决’这个词。”

“没错,就是解决,如同解决一件事那般。”

“可这是一件案子。”

“陛下,说无凭的指控,臣以为并不是案子,而是诬告。”

“祖卿,这话,越州官员可不敢当众向百姓说。”

“陛下,苦主或许真的想要大仇得报,而围观百姓要的当然是杀偿命、凶手伏法,然而从司法上来说,此案指控说无凭,查无实据...”

祖珽的意思,就是要把事解决,因为这根本就不是案件。

既然是解决一件事,而不是“案”,那办法自然就有讲究。

沿海百姓,有时会受海寇袭扰,天长久之后心中有不少怨气。

而朝廷大兴海贸,许多纵横沿海海域的船主,平里亦寇亦民,如今纷纷登堂室,子过得愈发有滋有味,百姓们看在眼中,怨气愈发高涨。

所以需要发泄。

这些年来,在检寺、检地、检籍之中利益受损的们,趁着这个案子引发各方关注,便煽风点火,发泄一下怨气。

也有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意思。

此外,那些船主们必然有仇家,仇家们趁机搞事也不是不可能。

事到如今,事的真相并不重要,孰是孰非,一时半会也说不清楚,若有司总是纠结这点,只会陷绝境。

祖珽认为,既然真相是什么并不重要(指控者并没有实据),那么,怎么保障朝廷(皇帝)的利益不受损,就是首要之务。

朝廷必然大兴海贸,当然也包括原边贸,肯定得任用边地豪强(沿海地区的船主,边塞的豪族)。

这些边地豪强,哪家手上没有几条命?哪家不是亦民亦寇?

哪家没有几个仇家?

如果,越州的案子,有司屈服于民间舆论,在没有实证的况下,杀嫌疑平息民愤,后果就是其他有样学样,也来个“有仇报仇、有怨报怨”。

如此一来,边地豪强们,还敢给朝廷卖命当官商?

怕不是被仇家针对,最后被有司借一用。

若无做马前卒,朝廷要发展边贸(海贸),等同于白手起家,又无法“招安”地蛇,必然费时费力,事倍功半。

所以,祖珽的建议是:

一,派出大使,连同有司官员,到越州主审此案,以表示朝廷对这件案子的重视。

既然是审案,就要讲证据,让原告和被告当堂对质,并让百姓旁听,对质时,有证据就讲证据,指天发誓没有用。

以此让围观的百姓知道,官府是讲道理的。

二,此案必然会因为“说无凭”,无法给嫌疑定罪。

苦主又岂会善罢甘休,必然不住喊冤。

那些煽风点火、看热闹不嫌事大的“热心”,也不会就此收手。

祖珽认为这一步不能让,没证据就是没证据,原则一定要坚持,但为了安抚民心,得来软的。

直接给钱粮、土地,不好,首先就会让觉得官府理亏,其次,若苦主不收,那场面就难看了,而且舆论方面又会被煽风点火。

所以,主审案件的大使,先到海边举办法事,为当年那些枉死的百姓招魂、超度。

这是立个姿态,随后,号召当地缙绅捐款捐物,建学校。

建学校,目的是方便周围百姓子弟就读,其中包括那些苦主的子弟。

学费就从善款里扣,还包学生的一两餐。

再招募那几位苦主及其家眷做校工,有一份稳定的收

其实缙绅捐不捐款都无所谓,主要是有这个名义后,少府寺可以顺势“参与”,拨款建学、助学,让当地百姓有个盼

或许自己子弟读得书,将来科举中选,那就是麻雀变凤凰了。

那么,少府寺怎么就卷款了呢?

祖珽认为,少府寺可以借此表明态度:朝廷发展海贸,不仅仅是为了给国库增收,也是为了改善沿海地区百姓的生活。

那么,主管海贸的少府寺,出资建学、助学,不是名正言顺么?

当然,少府寺拨的款,最后得那被告暗中来付。

也就是让对方知道:有司明白你手不净,但不打算追究,毕竟是过去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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