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跳,空中左手揽球,上升的时候,右腿抬起,左手将球绕过胯下,抬
,看着篮筐从额
上方进过,球
右手,扭动身体,确认篮筐还在自己
顶,篮网拂过他的脸,直接抡臂,扣篮。
拉文出生前19年就对aba的观众上演过历史第一记罚球线扣篮的朱利叶斯·欧文,看完这动作呆住了。
之后,拉文换回明尼苏达森林狼8号球衣,从左翼出发,抛球,起跳,空中接球,左手揽球,双腿弯曲,上升,左手在背后将球
给右手,伸直双腿,右手从背后抡起,一个小风车舞动,将球砸进了篮筐。
扣篮大赛就此被他所主宰。
他的扣篮前所未见吗?
扣篮难度史无前例?
不,并不是。
他的这些扣篮,或多或少都有
做过,论花哨,他比不过当年霍华德披着超
披风、格里芬飞汽车尾、杰拉德·格林吹蜡烛扣篮;论搞怪,他也比不了那些已经成为传说的蒙眼扣篮;论难度,也没杰森·理查德森那自抛自接+胯下换手+大风车来的夸张。
但
们仍然愿意拿他的扣篮和14年前的ufo比较。
原因无他,欧文和卡特都是
脆利落地完成,动作漂亮、洒脱,整个扣篮美感极佳,成功地调动了观众的激
,从而统治比赛。
其实,这就是观众想看到的东西。
韦夏很满意,他这一代
眼里的扣篮大赛,无非需要球员完成一次飞翔,过程中随便你做什么动作,然后圆润的接上砸球
筐那一下,是这个一气呵成的感官体验,而非穿斗篷、飞椅子、汽车这些杂耍似的玩意儿。
扣篮大赛是可以不那么繁琐、不用那么多道具、不搞杂耍的。你甚至未必需要前无古
的创新,只需要扣得足够好看,足够游刃有余。拉文所做的,就是扣篮大赛上,应该出现的扣篮。
所以,当他成为最终的冠军,所有
都认为他当之无愧。
只是有一点比较可惜,他的对手差了成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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