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战场内,横尸遍野的正中央。地址失效发送任意邮件到 Ltxs Ba@gmail.com 获取最新地址
那几个抄着重盾的战士,在以最快的速度,环绕了他周围一圈的倒下的战友之后,就突然将巨大的盾牌,往自己后背上一背,防止着后边突发的冷箭,
也不回的也往那些农民逃跑的方向,飞蹿而去了。
往常这被游侠刺客们嘲笑许久的,重盾手这般移动迟缓的职业,竟然被这群
,跑出了百米飞
的速度。
须臾的功夫,竟是跑到了那群溃散的农民的前方,不一会,就消失在了广袤的斡罗斯的土地之上。
只剩下了几只老鸦,乘着刚刚挂起来的小旋风,落在了那些新鲜出炉的尸体之上。
‘呱呱……’
这是多麽大的嘲讽。
随后,就从蒙国的军队中,
发出了更加大的嘲笑之声。
“哈哈哈哈哈!”
“我去!这tm是我见过的最逗的士兵了,哈哈哈!”
“这tm连我家儿子都打不过吧?”
“你家儿子多大了?”
“八岁!”
够损的……
就是这般的嘲笑,让对面那些听不懂蒙国
的语言的斡罗斯
,还是愤怒了。
“这简直就是对我国勇士的最大的侮辱!”
“让他们见识一下,我们弗拉吉米尔大公国中,最强战力的厉害!”
“全体士兵注意,听我的命令,将你们的
盔放下,抽出你们手中的长剑,上马!”
而在军团长的这一声命令下达之后,属于斡罗斯的最高战力,就呈现在了顾铮的眼前。
他们所有的
都穿着一整张的铁皮铠甲,这些仿造欧洲制式的昂贵的半身盔甲,是用一整张的生铁皮,锻造而成。
除了能让胳膊灵活转动的手臂以及肩膀上的接缝之外,全身竟是连一丝的缝隙都无。
这绝对是用大量的金币,才能堆积起来的部队。
否则依照弗拉吉米尔大公领土的范围,他手底下的
锐部队的数量,也不可能只有这区区的万
的规模。
可见想要打造这样的一支强军,光是有
是远远不够的。
战争就是金钱的消耗战,这一点果然没有说错。
可惜,这一次他们遇到的是蒙国
。
顾铮没有嘲笑这场如同闹剧般的战役,而是试探
的,又让士兵们放下了一阵箭雨。
‘叮叮叮!’
果不出他所料,虽然对方开始冲锋的骑兵的队伍,只有几千
的规模,他们身后跟随着的都是步兵方阵。但是他们身上穿着的这种包裹的密不透风的铠甲,才是弓箭手真正的克星。
普通的箭弩,穿不透对方的铠甲。
但是越是这样,顾铮反倒是越加兴奋了起来。
他就站在整个队伍的最前方,伸出了他发出另外一个战术命令的双手。
“二号方阵,重骑兵出列!”
听完了这句话,他身后的几个将领那跃跃欲试的眼,立刻就变成了一阵的悚然,而他们的嘴唇也诡异的抽搐了两下,最终还是没有发出劝阻的声音。
算了,自家的汗王,什么都好,
脑清晰,作战灵活,还能与将士们同吃同睡。
就算是有些恶趣味,也是可以忍受的。
而属于第二方阵的重骑兵的队长,则是兴高采烈的带着他们的队伍,得意洋洋的从方阵中走了出来。
在经过其他方阵的时候,还不忘记把自己的
昂的高高的,来表达他此时的骄傲。
作为整个军团中最为拉风的骑兵队长,他们的队伍合该在这种重大的战役当中,成为先锋的。
而等这群骑兵队伍们,响应了命令直接冲向了战场的时候,连一旁负责策应的轻骑弓手,都停止了放箭。
他们不敢啊,怕误伤。
要是擦到了别的骑兵队,顶多就是个剐蹭啥的,包扎一下伤
,对方也不会太难为他们。
但是要是不小心蹭到了这支队伍,那罪过可大了。
……
一群
就这样心思复杂,很不是滋味的,看着这一队金灿灿,冲进了与斡罗斯铠甲方阵对峙的战场。
不是比富有吗?
来吧!
这是在顾铮的恶趣味下打造的一支不求最好,但求最贵的队伍。
他们就是改良升级版本的,土豪金骆驼重骑兵。
顾铮在这么多年的南征北讨的过程中,搜罗到了大批的骆驼,又在沙漠环境中,又捕获了许多更加彪悍的野骆驼。
经过驯化,挑选出了其中最为彪悍的一支队伍。
整整两千
……
为首的前几百只骆驼,竟然是少见的毛色最为淡的那一族群。
淡到什么程度呢,仿佛是最纯白的,圣洁的颜色。
而其中的那些不怎么白皙的,在每次出征的时候,还被蒙大坎,也就是骑兵队长,给特意的撒上一些面
作为点缀。
至于这些骆驼们身上的装扮,那简直是太风骚了。
顾铮把他缴获出来的那些黄金,让讹塔刺城手艺最好的珠宝匠
,给融化成了厚薄均匀的金链子。
然后让当地最心灵手巧的
们,配合着铸融匠
们一起,给制作成了黄金的锁链甲。
而这般的黄金甲,不是给
穿的。
而是给骆驼。
它们完美的护住了骆驼冲锋的时候,而露出来的过长的脖颈,前胸,以及额
。
再配上整张的厚牛皮的皮铠,就制成了一种新的重甲骑兵的装备。
顾铮还给它们起了一个十分好听的名字。
叫做圣铠。
金灿灿的,是十分具有圣洁的味道。
如果只是这样,大家勉强也是能够忍受了,毕竟这骆驼打扮的和个金元宝一样的,但是它好歹都是统一的制式不是?
可是你看看坐在骆驼上的那群
,都是个什么德行!
不好好的穿着他们蒙国的军服就算了,还非要裹什么阿拉伯
的长袍。
说是自带祈福的作用。
没想到他们的汗王还挺支持,只不过又多提了一句的要求。
那就是黑色的长袍和白色的长袍,他们要层层递进,一层黑一层白,要排列的整齐有序,保证在骑兵方阵跑动起来的时候,富有格调才行。
这tm的叫什么格调!
你看看那些土鳖的中亚
,自从跟着他们蒙国
开始抢劫,不是,是开始搜集物资之后,就把自己给打扮成了一个
发户一般。
竟是将所有的宝石,都点缀在了自己的武器和铠甲之上。
那群
丧心病狂的和身子底下的骆驼们,穿上了
侣装,用纯正的黄金给自己打制了锁子甲,不是用来防御,就是用来风骚的。
再配上他们那五颜六色的大马士革的弯刀,每当他们出来训练和劫掠的时候,都能成功的将蒙国的军队,给映衬的如同一个要饭出身的队伍一般。
你说这样的军队有多么的拉仇恨值?
但是,是真的震撼
心啊。
秘的伏尔加河西岸的阳光,洒落在这些最璀璨的金属之上,露出了它最为华贵的外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