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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六一章 蛮王纳妃(两更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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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活到现在的狼兵都是死囚之中的佼佼者,他们呼啸着冲了下来,法器犀利,攻击一往无前,监工们竟然不是对手!

牠们一边高声呼喊着外围的守卫赶来支援,一面一窝蜂的往后退去,很快就有大批的监工掉进了矿坑里。

盘冈勃然大怒:“一群蠢货!给老子顶住!”

盘冈乃是知命境,守宫妖悍勇,牠丢下了这边的事亲自上阵,果然遏制住了贼的攻势。外围的守卫们很快赶来相助。

这样绝对优势的围攻下,一名名贼被杀摔落下去。

三十多名狼兵很快就只剩下了七八,他们彼此掩护,呼喊着撤退,却已经绝望,根本无路可退。

“那边!”一名狼兵看到了,用手一指。不用商量,剩下的狼兵全都冲向了

盘冈一时不查竟被他们闯了过去,七八个贼一起钻进了,立时气的牠哇哇大叫,拎着双刀亲自冲了进去。

中黑暗,牠只听到了那个手下的一声惨叫,立刻吼叫一声旋风一样杀了过去,可是只看到了手下的尸体。

牠四处一看,大概在百余丈外,黑暗中某一处地方,有幽光一闪而过,牠怒吼一声冲撞了过去,路上咚咚咚的撞碎了几堵拦路的低矮石墙。

幽光已经消失,随后而来的手下点燃了火把,盘冈愣住了。

遍地枯骨!

那幽光的位置是一座三层高的祭坛,已经严重损,上面是一座特的传送阵,不像现在的传送阵、或是灵阵,没有那么复杂的阵法刻线,仅仅是一个巨大的符号——也或许是一枚特殊的文字。

不过现在这个“符号”已经被坏了,那七八个贼,竟然绝处逢生从这里逃了出去,并且盘冈暂时没办法追击。

在祭坛的周围,散落着无数枯骨,甚至连祭坛下面两层上,都倒着几十具枯骨。

它们都是战士打扮,身上穿着铠甲,手持兵器,但都已经腐朽不堪,不知道是多少年以前的生灵了。

是的,从骨骼上看,它们不是族也不是妖族,盘冈认不出来。

牠回看去,随着进来的妖族越来越多,火把也逐渐将整个遗迹照亮。

这是一座军事要塞,一堵堵矮墙呈弧形排列,错落有致,从残存的痕迹上来看,当初这些矮墙上应该有各种金属加固,并且还有一些残存的“符号”,和祭坛上那一枚同源,作用恐怕也和现在的阵一样,用来加固整个要塞。

而在这些弧形的石墙之间,倒着成千上万的枯骨。从形态上看,它们都是力战而死。

盘冈也是战士出身,心中油然生出一敬佩之意。

这座要塞中的无数战士,都是为了守护这座祭坛!强大的敌从外面杀进来,它们节节抵抗,一个一个被杀死,但是它们没有退缩,死战不退!

一直守卫到了祭坛下,最终恐怕全部战死。

只是盘冈有些不明白,既然祭坛可以传送,它们为什么还要死战,不离开呢?它们到底为何而战?

牠轻轻摇了摇,吩咐手下:“上报给尊者,另外,所有退出去,派守住。在尊者赶来之前,任何不准进来。”

进来的妖太多了,牠已经没有可能瞒下此事,独占这座遗迹中的好处,索上报了。

“是!”

……

周寇还以为露了,可是逐渐的上面的声音消失了,一切恢复了平静。他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但再三确认没有危险之后,他将拳放了下来,继续挖掘。

……

史乙照着镜子,老脸羞得通红。

镜子也是法器,格外清晰,镜中浓妆艳抹,一身鲜艳的大红色喜服,胸还扎着一朵大红绸花。帽子上耳朵两侧,着两只纯金的珠花。

他实在看不下去了,愤怒的扯下帽子和绸花,重重的摔在地上,狠狠地踩了几脚,然后各种污言秽语,大骂起来。

新起高殿,夯土基台广二百丈,一百二十丈,高八十丈。台上宫殿五层,高七十丈。宫殿四角有巨大的铜兽镇守,按照方位,分别为四象兽。

殿门外,几名妖族仆膀大腰圆,脸阔肩宽,严防死守。听到里面史乙的怒骂声,不由得相视一笑:“这小郎君,还挺倔强。”

“胳膊拗不过大腿,他又能如何?还不是得乖乖给咱们大王做妃子。”

们流着水:“大王好艳福,这族小郎君当真俊俏无比,美艳无双,跟咱们部族里那些粗汉子们比起来,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要是能把他按在床上坐一下,让老娘立时死了也心甘愿。”

“若非如此,大王怎能违背意,一定要强娶了他?”

又有仆担忧,声音微微颤抖道:“大王这样做,会不会为部族招来灾难呀……”

史乙在殿中,快要将天火恨死了。

宋征猜得不错,“搬山令”颁布之后,他也一样接到了一道密旨,这密旨的内容是,让他潜蛮妖部,盗取蛮火种一团!

蛮妖部位于洪武天朝西南,有大大小小数百个小部族组成。

牠们是天朝的老对手了,三十年一小战,五十年一大战,历史上几乎从来不曾停息过。但怪的是,这样不断地战争当中,王朝和蛮妖部的流反而从未停止。相比于七杀部,蛮妖部的普通妖族,对于族并没有那么的仇恨,反而很喜欢族的“美色”。

不过蛮妖部乃是母系氏族社会,雌妖占据主导地位,牠们不停地和天朝战,虏获族战士作为隶也是重要目的之一。

在蛮妖部当中,雌妖往往资质绝佳,修炼进步飞快,而雄妖却速度缓慢,挨打受气。

在漫长的历史之中,蛮妖部发现和配诞生的后代仍旧保持着妖族的血统,却更加聪明,资质也更好。而在雌妖的眼中,又觉得族的雄“美丽”远超同族;两相叠加,族男子在蛮妖部格外受欢迎。

只是如果战争中被俘,成了蛮妖部的俘虏,对于天朝男子来说却不是那么美妙的生了。

蛮妖部主修身,雌妖的体态都跟这几位仆差不多,甚至还有过之。

史乙接了密旨之后苏醒过来,就发现自己手上脚上都带着镣铐,荣幸的成为了一名蛮妖部贩队的隶。

有关蛮妖部雌妖喜欢族男子的传闻,史千王当年在京师的时候也曾经听说过。不过他一直觉得,既然是好美色,那一定是喜欢貌比潘安的那种,自己一脸络腮胡子,生的孔武有力,眼睛一瞪凶恶煞,应该不合牠们胃

他第一个计划是,先按兵不动,观察一下贩队的实力,瞅准时机逃脱,而后就可以利用荒野大寇的石符,扮作一蛮妖,想办法调查蛮火钟,进而盗取一团。

不过这个计划他想到一半的时候,隐隐觉得有些不对劲,低看看自己手上脚上的镣铐,似乎是特制的,并不很粗,而且还包着一层软布。

镣铐上雕刻着特殊的铭文,有秘妖力加持,也是绝不可能挣脱的。

再看看自己坐的马车,虽然旧,但毕竟是马车呀。哪有普通隶有这种待遇的?

他心中疑窦丛生,终于两个时辰之后,他弄明白了真相:蛮妖部不喜欢英俊小生,牠们仍旧讲究实力为尊,雌妖们不喜欢本部那些狰狞丑陋的雄妖,也不喜欢细皮的男。史乙这样在族中显得“狰狞”,在妖族中却是恰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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