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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8章 丹特的大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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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剑的?

泰尔斯的大脑一片混沌,裹着毯子,刚刚恢复一些的他感觉自己像是刚刚被从冰水里捞起来。地址失效发送任意邮件到 Ltxs Ba@gmail.com 获取最新地址

贩剑的……

那是什么?

他懵懵地看着得意洋洋的快绳。

就在此时,一个响亮有力的声从泰尔斯的身后传来:“雇佣兵。”

“我们是雇佣兵至于‘贩剑的’(sellsword),那是部分对我们的称呼,也许直观生动,简单易懂,但除了刚行的菜鸟,我们一般不会这么自称,就像商们不会自称‘要钱的’,学徒们不会自称‘混饭的’,找不到男和找不到的男们则不会自称‘没要的’。”

行的菜鸟兴高采烈的快绳瞬间色耷拉,朝泰尔斯做了个鬼脸。

泰尔斯不禁注意到,对方虽然说的是通用语,但咬字艰涩,发音高亢,许多音和腔调都跟他熟悉的北地通用语差别很大,跟印象中的永星城音也对不上号。

他转过去。

三个蒙覆面、动作迅捷的轻装战士,正踩着脚下的沙砾,风尘仆仆地出现在他的视野里,旁看见他们的身影,纷纷避让。

他们走进篝火,一个接一个地揭下遮挡风沙的面罩和巾:

一个肤色稍的青年男子,整张脸上涂着意蕴不明的黑纹,背负着两把十字叉的弯刀,从左右两肩上各露出一个刀柄,看着泰尔斯的眼始终充满警惕;一个发灰白有些年纪的壮年战士,放下一把锤与尖刺齐备的吓战锤,在满脸胡子之间惬意地看着温暖的篝火。

最后则是那个响亮声的主

她是一个身量中等的栗发战士,五官端正素朴却略带风霜,挎着弓箭的背脊挺得笔直,缠着绷带的手臂始终按在腰间的剑上。

齐齐走进这个小小的营地,各自在篝火堆旁找了个舒服的位置坐了下来,使锤的壮年战士还开心地摸了一下快绳的发,让后者不满抗议。

“顺便一句,我是路易莎·丹特。”

战士路易莎放下长弓,解开腰间的佩剑,对虚弱的泰尔斯轻轻咧嘴:“很高兴看到你醒来了,孩子,你很幸运不是每个受困的独行者都能在荒漠里幸存。”

她的微笑明亮而温和,让心生好感。

泰尔斯轻轻一愣,随即回给她一个感激的笑容。

雇佣兵。

他听过这些,事实上他曾经遭遇过类似的对象六年前,他初到闵迪思厅的时候,就有一个小队的受鸢尾花公爵的指使(或欺骗),前来试探被国王夜造访的王室产业,结果齐齐殒命。

但仅此而已。

永星城糟糟的下城区里有不少都愿意为了几个银币,以不常见且往往不合法的形式出卖不寻常的劳力:追债、扒手、杀手、骗子、赏金猎,只要不影响保护费也不带来麻烦,黑街兄弟会对自己接私活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泰尔斯所在的第六屋也曾经为几个铜币接过当街起哄的活计。

但在巍巍王都的高墙内,泰尔斯从来没见过这一行的极致那些纯粹为钱出卖力的,只在吟游诗和谣传里出现的专职雇佣兵。

据说,他们一般只会在远离王法的荒野偏乡,局势不稳的边境之地,或者烽火正酣的战国度里奔波冒险,寻找雇主,把剑锋指向那些无冤无仇的对象,再从有权有势的手里拿走带血的酬劳。

而在民风彪悍,尚武豪迈的龙霄城,雇佣兵就更少了:在几乎所有壮年男都服过兵役,以杀敌和搏斗为荣的地方,连七旬老也能把大斧凶猛地挥上十个回合,又有谁会愿意假手他者,依赖陌生的武器?

作为政治中心的永星城不需要雇佣兵,自服其劳的龙霄城也不需要雇佣兵。

可是在这里……

泰尔斯盯着这些身上长短齐备,远近皆宜,与职业或征召士兵那种追求单一功能的兵种们截然不同的装备。

他缓缓转过,看着寒风呼啸下的危险荒漠,看着远处声鼎沸的几个篝火堆,看着视野之外未知的黑暗,看着营地外围盘成一圈跪地休憩的骆驼队,突然明白了什么。

“所以?”战士解下佩剑,拍打着身上的沙子,似有期待地望着他。

泰尔斯回过来,礼貌地看向对方:“所以什么?”

“我告诉了你我的名字,男孩,而作为礼貌和回应……”

路易莎微笑如故。

“哦,真抱歉!”

“我是”

泰尔斯这才反应过来,他急急地撑地,想要坐起身来,却感觉到眼前一黑,手臂一软。

“哇哦哇哦,悠着点儿,”快绳眼疾手快地接住就要倒下的泰尔斯,把他轻轻放下,大惊小怪地道:

“你还没法站起来。你被发现的时候,正脸朝下倒在路中间,一半的身子都埋进了黄沙,看上去就像块不起眼的砂岩,要不是迪恩眼尖,一个队伍的双峰骆驼整整二十三匹,每匹百磅差点就要从你身上踩过去了!”

“放松,小子,”那个使锤子的壮年战士撩了撩自己的胡须,“你脱险了,而我们有一整晚听你自我介绍。”

泰尔斯感激地看了他一眼,然后转向路易莎:“我是……我的名字……”

王子不由得一愣。

他好久没有正儿八经地对陌生做过自我介绍了,事实上,无论是乞儿岁月还是王子时光,他都不需要自我介绍:在前者,没在乎他的名字,在后者,无不晓他的名字。

看着其他几好的目光,以及他们陌生而疏离的眼,泰尔斯不禁有种怪的荒诞感。

“怀亚,”他的声音在篝火旁虚弱地响起:

“我的名字叫怀亚。”

其他几对视了一眼。

“所以,怀亚,”路易莎目不转睛地盯着他:“你是怎么沦落到大荒漠里的?”

泰尔斯尽力让自己看上去显得可信一些。

“我……我运气不好,事实上,非常不好。”

泰尔斯叹了一气:“我父亲,他还活着时是个有点小权势的。不巧的是,他在北地和结了仇,等到他不能再保护我的时候,仇们就接二连三地派了几个徒脾气很差,刀子很利的那种来找我,我只能逃,向南逃。”

“他们一路把我进了大荒漠。”

泰尔斯知道自己看上去很糟,但他也知道对方一定看到了自己的行囊,他必须有个不错的理由,来说明为什么一个十四岁的男孩,会背弩挎箭带着匕首孤身进大荒漠。

更何况,他们还救了自己的命。

路易莎看向那个用锤子的战士,彼此点了点

“哇哦,能让你害怕得逃到大荒漠,”快绳眼前一亮:“你的仇们,他们一定很恨你。”

泰尔斯默默点,黯然道:“我没想到大荒漠里的生活会这么艰难,我连四五天都撑不下去。”

“敌。”

泰尔斯好地抬起来,发现话的是那个涂着满面黑纹的青年战士,他坐在火堆旁冷冷地盯着王子,擦拭自己的刀锋。

“所以你有追在背后的敌当然,随之而来的总是麻烦。”他轻声道,面无表

泰尔斯一时不知如何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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