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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7章 白首默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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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的金钱高速,驱车狂飙的冯义姬。地址失效发送任意邮件到 Ltxs Ba@gmail.com 获取最新地址

冯见雄坐在副驾驶位上,周天音和她父亲则坐在后排。

车子是冯义姬的——本来周天音也想开自己的车,被冯义姬劝阻了。

至于冯见雄,因为开完庭立刻就要跟马和纱双飞去京城,所以还是搭别的车比较方便。否则又要丢在金陵吃灰。

周父的想法比较传统,本来还想在金陵找个酒店住一夜。

毕竟,他虽然知道冯见雄在金陵念书、眼下是读研究生。

也知道冯见雄有钱。

可终究不认为这种有钱能够达到“走到哪儿把房子买到哪儿”的程度。

但是冯义姬并没有给周家父选择的机会。她下了高速就一脚油门拐到了莫愁湖东路上的豪宅公寓。

周天音跟冯见雄当然很熟了,不过她平时还真不怎么来金陵。也只是耳闻冯见雄在这里也置业了,并没有真的见过这套房子。

直到下车,她才被些许震惊了一下。

冯义姬一边停车,一边细心地说:“今晚就住这里吧,小雄的房子还挺大的。明早去旁听也很方便。出汉中门、拐到华侨路上,就是市中院了——法院门停车可难了,住这儿走过去都行。”

金陵市中院在gl区,莫愁湖在jy区,不过事实上两个地方挨得很近,走路也就一公里多。因为两个区本来就是挨着的,而市中院在gl区的最南边,莫愁湖在jy区的最北边。

冯义姬说得这么理由充分,周家父自然没借再拒绝了。

“小冯,又叨扰你们了。”周父率先开客气了一句。至于周天音,已经无所谓和好姐妹客气了。

周天音跟着冯义姬上楼,听从冯义姬的安排分了卧室。

一层就将近三百方的豪宅,还带挑空、送阁楼送楼顶,房间自然是多得住不过来。最后的结果,是冯义姬和周天音挑了一间最大的卧室睡,而俩男各自一间。

周家在钱塘时,自家住的就是跟冯府一个模子的高档别墅,对豪宅自然是有免疫力的。

但考虑到冯见雄毕竟只是在外地读个书就随手置业,能有这种档次,也足够让周天音吃惊了。

加上她来金陵玩得少,还是挺有好心的。稍微吃了点东西后,她就跟闺蜜一起,站在主卧的大落地窗前,透过玻璃墙把酒观望莫愁湖的夜景。

时值寒冬,妹子们也不至于为了观景就跑去天台上吹风。不过这间主卧的层高挑得很高,内部还有跃层,透过落地窗就是屋顶花园,还能看到莫愁湖火树银花的致妆容。

“小雄怎么就想到花这么多钱买房,金陵房价也不比钱塘便宜多少了吧,而且这里是市中心的最好地段,现在怎么也得两三万一方了吧。”周天音看着夜景,就随想起一个问题来。

如果换做不熟的,打听对方家产来历肯定是失礼的,但周天音跟冯义姬好得跟亲姐妹一样,想到啥就说啥了。

“是他导师送的——就是他现在读研的这个导师。听小雄说,当初是他导师求着跟他混,图一个在国知局露脸的机会,还有得赚大钱。小雄自己当时也没实力运作整个项目,就把点子卖给导师了。”冯义姬回答道,语气里那发自内心的骄傲根本就压抑不住。

“导……导师送的?”周天音愈发肃然起敬。

有钱其实并不能博取周天音的完全好感,她不是那种拜金。所以这套豪宅本身,也不能刷到周天音的好感度。

但是有学识名望的“名士”就不一样了。

她也是顶级名校读了六年的(研究生两年就毕业,跳级了),当然知道那些招牌响亮的教授、导师们是个什么姿态。

冯见雄的导师,虽然所在的学校跟浙大没法比,低了一两个档次,但个实力应该是不弱的:家好歹还是能进国知局专家组的顾问呢!

以浙大这种工科强文科弱的格局,周天音知,在她母校找出一个法学院的顶级教授,也未必有这个资格——说不定还是当年浙大刚刚兼并时,从老杭大就吸收来的二流教授。

天下的钱,都是一样的。

但是,让一个煤老板俯首帖耳送你一套豪宅,和让一个院士俯首帖耳送你一套豪宅,格是不一样的。

“小雄还一直说他无心在学术界经营名声,只想赚钱……用这种借拒绝我。到来,他只是分出十分之一的力,在学术界妙手偶得稍微经营一下,就比我一辈子期望的都做得好了……周天音啊周天音,你是不是傻!”

想着想着,周天音的眼眶就湿润了。或许是觉得没必要瞒着冯义姬,她想着想着就感慨出声。

偏偏她还丝毫没法怪冯见雄薄——家当初完全是太了解她,太为她好,才婉拒她的。

冯义姬也有些伤感,抱着周天音一起伤。

最后,还是冯义姬强行收摄心,温言劝道:“天音,别想了。现在不是想这个的时候!明天阿姨的案子说不定就有结果了,你们应该先想想把这一关扛过去!早点休息吧。”

……

一早,一行走路去的法院。

本来想顺路吃个早餐,结果下楼走了一公里,快到法院的时候,才在华侨路上逮着一家有店面的、还开着的鸭血丝。

时近年关,打工族很多都已经回乡过年,连那些流动的早点摊位都几乎绝迹了,想喝碗馄饨都没地方(ps:那个,虽然有点葩,但是金陵提到馄饨都是用“喝”的,当年我也不习惯)。

幸好金陵这边的鸭血丝有很多是本地开的,也有正规店面,好歹不至于让本地靠超市里的糕点捱过新年。

“呐,这个你的,双份鸭肝,不加鸭肠。这个我的,双份鸭肠,不加鸭肝。汤包自己拿。”

冯见雄熟练地端过来两碗丝,一碗推给周天音。冯义姬也帮着端了另外两碗标准作料的。至于汤包自有老板娘上。

“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吃肝不喜欢吃肠?”周天音心中一动,看着丝幽幽地问。

“啊?不是么?我是觉得生可能都嫌肠恶心吧。至于我自己,一向是不吃肝的,感太差了,除了鹅肝别的肝都跟嚼泥差不多。”冯见雄一开始没意识到自己露馅了,如今连忙补救解释。

他对周天音的了解,自然是上辈子拍拖时候积淀下来的。那时他大约是读大二、大三那阵子——确切地说,是大二下学期才开始和周天音拍拖的。

家也是初恋,又把第一次给了他,自然是热,不顾刚刚毕业踏上工作的繁忙劳累,开始时几乎每周都要赶来金陵看他——当然,有时只是纯,并不都是为了送炮。

在金陵住得久了,冯见雄自然能摸清周天音吃鸭血丝的味。当时两个就很有默契,一个不喜欢吃肝,一个不喜欢吃肠。那一世的冯见雄读书时还并不富,没有费的习惯,所以每次进店他都代老板娘一碗放两份肠不要肝,另一碗放两份肝不要肠。

没想到已然隔世,他依稀还是记得,不由自主就这么安排了。

周天音再次感到一阵灵魂处的默契触动,端着丝就落下泪来。

她自己也觉得很怪,明明只是八块钱一碗的便宜货(这还是市区,郊区的仙林大学城当时才五块钱一碗),为什么自己都被感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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