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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布林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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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同样也是终结。

他驱散掉悲伤的念,收拾好心,专心地驱着马儿继续上路。

此时,他们正准备前往月溪河上游,只要到达河畔,渡过月溪河,就正式进薄暮森林。

然后再穿过森林,到达坎波斯这个平原王国,他就可以畅通无阻地回到他的家乡——惊涛城。

他早已暗自下定决心,无论如何也要说服他的侯爵父亲,从他手中讨得一支马,协助自己在龙首港公爵麾下发展,帮助他站稳脚跟。

毕竟白鸦佣兵团的团长卡帕斯,直接将自己整个佣兵团500多,全部宣誓效忠。

而他呢,只不过是孤家寡一个罢了。

若要认真追究,跟随在自己身后的8个,其实也算是他名义上的同伴。

不过,他们投靠的是龙首港的公爵,而不是他。

虽然公爵大将这些给他管理,但他并没有给他如何让这些死心塌地的追随自己。

布林登忍不住回望了一眼。

像往常一样,他们一行11,4匹马儿,两辆乘坐的马车。

除了探路的两名流佣兵,和负责断后的一名自由骑手,剩余7全部坐在马车上。

就当他们一行即将从泥泞不堪的土路上挣扎出来的时候,两名骑着黑马的流佣兵出现在他的视线内。

布林登知道,探路的回来了,于是连忙驱马迎了上去。

“嘿,咸鱼大,前方发现了一个酒馆,主建筑坐落在月溪河北岸,又长又低的房屋可以延伸到河面上。毫无疑问,这是一家渡酒馆。”

说话的是一个骑在马背上的诗,他背着一把鲁特琴,个矮小,年纪大概三十岁,黑色的发非常稀疏,褪色的绿衣服上到处用旧皮革打着补丁,腰间别着一圈锋利的飞刀和悬着一柄刺剑。

他是‘洋葱’瑞姆,之所以获得这个外号,是因为他的歌谣像洋葱一样,总是能够骗到眼泪。

当然,这点对他毫无用处。

‘咸鱼大’则是他被这群佣兵取得新称呼,布林登倒觉得蛮合适的。

因为他们河间家族的惊涛城,最出名的就是咸鱼

虽说咸鱼翻身了还是一条咸鱼,但至少他拥有翻身的勇气。

“酒馆底层由大理石砌成,上层用石灰刷的木材,有马厩,还有座爬满藤蔓的凉亭。当然了,烟囱没烟,窗户也没亮光,完全看不出任何有活动过的痕迹。”另一名侦察的骑手补充细节。

这是一个看不出年龄的半灵,和他手上的长弓一样纤瘦,披着带补丁的绿斗篷,穿着镶钉皮甲、磨损严重的高筒皮靴和结实的无指皮手套,背一个箭囊,里面装满了鹰羽箭。

这位半灵游侠叫做罗兰德,一个灵的名字,从他准的箭术就可以看出,是在灵圣地长大的。

因喜欢森林色衣服,长着绿发,身体又细又长,被戏称为‘瘦黄瓜’。

罗兰德和瑞姆是一起出生死的同伴,在这位半灵游侠的劝说下,他的诗同伴这才勉强加了他们的队伍。

布林登猜测,这很有可能跟他们的公爵大也是半灵有关。

“我上回经过时,这家酒馆还开着,看来已经荒废了。”他沉吟一下,对两位侦察员说道:“这地方的葡萄酒不错,或许我们可以去酒窖里找到。”

“我觉得不太妥当。”‘洋葱’瑞姆担忧道:“里面恐怕藏有,说不定就躲在地窖里,等着我们上钩呢。”

“这就把你给吓着了?”一道略显嘶哑的音从三的身后传来,令他们全部望了过去。

布林登看到一位英气战士,正驱着毛皮沾满泥浆的白马走过来。

她穿着打补丁的狼皮外套,留着长辫子,腰悬一根刺鞭,背上是一柄带鞘长剑。

看到刺鞭,他总是会想起在龙首港见过的那位被刺鞭抽打面孔的,那狰狞骇的面孔,让一辈子都忘不了。

正因为如此,这群流佣兵和自由骑手中,这位来自不列兰德的,给他的印象最为刻。

初次见面时,他曾因误不经意间冒犯了她的别。

这位战士猛然间抬起,将垂在胸前的长辫子甩到脑后,冷冷地注视着他,用足以杀的目光咆哮道:

老子除了没办法站着撒尿,外套里衬的全是狼皮和虎皮,不是兔毛和松鼠。最好不要在老子眼前指手画脚,我是来投靠紫龙公爵的,不是你这个毛都长不齐的小鬼。

至此以后,他甚至连跟这个对视一眼的勇气都没有,庆幸的是,对方一路上,最喜欢保持沉默,没有跟他添任何麻烦。

随着战士的到来,诗和游侠眼神一缩,连忙将目光移到其他地方。

“那我们就去酒馆看一看,再做打算,说不定还能找到渡河的船只。”布林登硬着皮对她说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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