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说明凶手很可能并不是第一次杀
,只是之前的案件并没有被警方发现,或者说没有引起警方的注意,凶手因此才在闹市丢尸,便如刑警队的
所说,凶手是在向警察示威!”
“当然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凶手虽然有着高学历,但是凶手在丢尸的过程中很慌
,可能是
差阳错地选择清晨丢尸,又不得不路过这早市。由于太过慌
,凶手不小心掉了装有尸块的塑料袋,又不敢回
去捡,只好逃走了!”
“如果是第二种可能,凶手住的应该离这早市不远,而早市是凶手预定的抛尸地点的必经之路!”
随着脑海中不断重复对李大力关于案
的大概叙述,马宇明有些对案件的一些看法。
不一会,接着他想起来一个关键之处,如果能弄清楚,那么基本上可以排除第一种可能了。
“嘿嘿,不管怎么说,李大力啊,这次在我的帮助下,嘿嘿,你可要立大功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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