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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0章 筝筝,你真是要了我的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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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御风远在s市,浑然不知惊喜正在一点点临近。最新地址发送任意邮件到 ltx Sba@gmail.ㄈòМ 获取

他晚饭是在家里吃的,饭后去楼上开了个视频会议,随后换了身衣服,开车出门,去参加一个应酬。

繁星娱乐最近的况有点不太乐观,所以他要出去参加一个饭局,希望拿到新一的融资。

这家公司对于他而言,意义重,因为这是他脱离开厉家的帮扶,全靠着自己一点点经营出来的产业,归他一所有。

如果他往后一直不回瑞士,而是留在榕城生活的话,那么繁星娱乐,就会把业务重心也向榕城转移,并成为他的事业根基。

厉御风不想回瑞士,不想接受厉家的庞大产业。

比起瑞士,他更愿意留在榕城,留在筝筝出生长大的地方。

酒桌上觥筹错,时间仿佛也过得很快。

厉御风此行颇有收获,虽然喝多了酒,可心却仍旧不错。

乘车回到九间堂的时候,已经是十二点钟了。

准备了醒酒汤,他也没喝,直接脱掉了外套,便上楼去休息了。

凌晨两点半,也是厉御风睡得最香的时候。

手机铃一直在响,他翻了个身,确定不是梦境,这才接了起来:“喂,筝筝,怎么了?”

另一边,是呼呼的风声,伴随着唐筝有些焦急的声音:“厉御风,你快点来接我,我没有车坐了……”

唐筝听到他的声音,委屈劲儿顿时上来了,甚至有些语无伦次。

她这一路一直很顺利,航班也没有晚点。

可是一到了s市,坎坷随之而来:机场士坏在了半路上,一车不得已,只能下了车。有的搭乘过往车辆离开,有的叫来接,此时已经走得差不多了。

这里是环城高速,几乎没有出租车,来往的都是货运重卡。

唐筝开小汽车时,都尽量避开大车。搭车的时候,就更加对这些货运大车敬而远之,免得自己被当成货物,被运到不知名的地方。

高速风很大,南方的冬夜里,湿冷湿冷的,寒气骨髓。

唐筝拖着大大的行李箱,围巾被风吹得飘了起来,羽绒服也丝毫不能抵御寒冷

前不着村,后不着店,连家小卖部都没有。

唐筝想到了自己在榕城的家,想到自己舒舒服服的小床,委屈得快要哭了:“你快点开车来接我,我有点害怕……”

发完定位信息,唐筝将两只手藏在了羽绒服袋里,不住的跺脚取暖。

有车子经过她身边,车窗落下来,陌生的司机大声问她是否需要帮助。

唐筝赶紧摇,同时伸手拎着自己的箱子,试图躲得远远的。

她不需要帮忙,也没胆量在凌晨时分,在一个陌生的城市里,上一个陌生男的车子。

也不知道等了多久,唐筝觉得自己浑身都快要冻得麻木了,才终于看到一辆车子在她面前停下来。

车门打开,男从车上下来,三步并作两步的走到她跟前,一把将她拉扯进怀里。

厉御风要是知道她今天晚上会过来,打死他也不会应酬完直接回家睡觉,他肯定会来接她的。

往来车辆呼啸而过,间或有一束车灯的光亮,打在唐筝红扑扑的小脸上。

她抱着他,小脸在他胸蹭了蹭,有些委屈了。

如果不是该死的机场士坏掉了,她原本是可以乘车到市区,然后坐出租车直接去九间堂的,甚至别墅的户密码他都知道。

结果,她以一种很狼狈的方式,出现在了他的眼前。

安置好行李,唐筝才上了车子。

车厢里开着空调,暖融融的。

厉御风身上穿着的还是睡衣和拖鞋,只有外面罩了件黑色大衣。

来得匆忙,什么都顾不上。

一想到她一个拖着行李箱,在瑟瑟寒风里等车,厉御风就恨不得上一双翅膀飞过来。

他的双手冻得通红,却有些肆无忌惮的抓过她来,放到自己的腿上。

两个的身上都凉透了,可是贴在一起的时候,却又觉得温暖。

唐筝被压在方向盘上,车笛声被她无意中弄响了好几次,厉御风却浑然不觉,照旧捧起她的脸来,纵亲吻着她的脸颊,嘴唇……

气息融在一起,痴痴缠缠,便多了几分暧昧的味道。

唐筝的唇舌被彻底撬开,呼吸也被尽数掠夺——

那是一种缺氧的感觉,痛苦也痛快。

她紧紧搂住他的脖子,在自己和他之间寻找着一个平衡点。

厉御风的呼吸急促,大手探进她的衣服,触及到她滚烫的肌肤,立即触电般的缩了回来。

他的手是凉的,而她最怕冷。

可是劲上来了,不断的在身体里叫嚣着。

厉御风紧紧握拳,咬牙忍着,最终在她的锁骨上狠狠吮吻了下:“筝筝,你真是要了我的命了……”

他被自己亲手调教出来的小妖,给拿捏得死死的。

唐筝坐在暖暖的车厢里,仿佛心也在一点点复苏。

一起回到九间堂时,已经是凌晨四点多钟了。

准备了姜汤,唐筝喝了热腾腾的一大碗,裹着厚厚的被子,像一颗大粽子,坐在床上发呆。

厉御风从浴室里出来,身上的寒气散得差不多了,这才凑到她身边去,灼热的唇,在她唯一露出来的脸上肆虐着。

唐筝被他吻得又痛又痒,忍不住向后躲闪:“别闹……”

厉御风伸手扣住她的后脑勺,凑近了她的脸:“你大晚上,不声不响的跑来s市,这难道不是在闹?许你闹,就不许我闹了?”

说着,伸手扯开了她的被子,自己钻了进去。

唐筝隔天起床的时候,嗓子便有些哑了。

和叶青桑才聊了两句电话,累得嗓子发疼,只能挂断了。

厉御风叫给她炖了川贝枇杷膏,又伸手摸了摸她的额,说:“倒是不高烧了,回给你找点润喉的药,会快一点。”

唐筝摇了摇,并不想吃药。

以前外公活着的时候,就不主张她稍有毛病就打针吃药,那样会坏自身的免疫力。

唐筝一向很听外公的话,而且,她之前在监狱里的时候,可没会这么宝贝她。只要不是病得起不来床,都没有机会就医的,甚至还要照常上工。

而事实证明:有些个小病,的确是可以自愈的,没必要吃药。

嗓子疼,她就把川贝枇杷当水喝,味道甜丝丝的。

厉御风刚好完成了s市的工作,所以接下来的时间,他主要是陪着她。

上次她来s市的时候,还是在夏天,而且还有任务,没怎么玩儿好,就回了榕城。这次,两都很清闲,她倒是可以玩儿得尽兴一点。

s市有很多高端商场,驻一些榕城没有的品牌,厉御风刚好拉着她去一起逛逛。

“要买红吗?”

厉御风拉着她的手,问道:“那边的红似乎不错……”

他其实并没有陪着孩子一起逛街的经验,和唐筝也很少单独出来逛街,所以对孩子逛街的需求不是很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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