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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7章 她想约会,他想造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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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魂不散的狗男--

厉御风盯着眼前的电脑屏幕,在心里恨恨的骂道!

新远集团在官网上公布了周年庆典的一些照片,唐筝和江驰都在其中。地址失效发送任意邮件到 Ltxs Ba@gmail.com 获取最新地址

虽然没有合照,也没有什么亲密举止,但却足可以证明昨晚上,他们共赴一场盛宴!

既然共赴一场盛宴,就不可能全程无流。而两者流的这个度,又让厉御风无比好奇,却又无从知晓--

未知的东西,才最能折磨

厉御风伸手掐了掐眉心,心想:或许是自己太过于杯弓蛇影了!

他相信筝筝不是那种朝三暮四,不负责任的男,但是,他不相信江驰!

江驰已经不再是曾经的江驰了!

他在娱乐圈里摸爬滚打了好几年,在江家公司里实习了这么久,心机手腕儿也在与俱增,不再是那个好摆布大男孩了。

上次见到江驰的时候,厉御风便从他的眼神里看出来:他对自己,是有恨的!

而当初,如果没有他的阻挠,江驰是可以和筝筝在一起的。

那时候,他们年龄相当,一个在娱乐圈里摸爬滚打,一个在家里升级打怪,互相鼓励,齐并进--

听起来,就是一个很美的故事。

如果没有自己横刀夺,今天的一切,就都不一样了!

厉御风吸气,他拿起桌角的电话来,稍微犹豫了下,便重新放回原处。

之后,他关掉了眼前的网页,打开了公司的财务报表,开始准备工作。

江驰的归来,倒没有对唐筝的生活造成什么影响。

她照旧过着朝九晚五的生活,和许许多多的一样,把工作放到首位。努力赚钱的同时,又有的滋润,让她觉得子无比充沛。

师父陆念一又回到s市了,她也重新回到繁星娱乐去上班。

只不过这一次,她不是一个回来的,身边还带着容骁。

容骁虽然捡回了一条命,但是身体还需要复健。江驰知道这件事之后,将他安排去了自己一个朋友的私诊所。

陆念一是江驰出道后的第一个经纪,对待他严肃中又不乏温

江驰知道她是厉御风的,但是对厉御风的不满,却并没有半分落到陆念一的身上。相反,他把陆念一当成朋友,能帮忙的地方,会力所能及的帮个忙。

陆念一偶然和唐筝提起过这件事,顺便告诉了她和江驰有关的另外一件事:“江驰好像是要准备结婚了!”

唐筝愣住:“什么?”

“他家里给他安排的对象,据说是美国耶鲁大学毕业的学霸呢,应该是门当户对,家族联姻的那种!”

陆念一说完,微微的笑了,对这种作见怪不怪:“先成家后立业,豪门之间不都这样么。像你和厉总自由恋的,那才叫凤毛麟角。”

在最初的时候,厉爷爷派厉御风到榕城,其实仅仅是想在唐筝最灰暗的岁月里,拉扯她一把,对得起老朋友的嘱托而已。

据陆念一所知:早在厉御风成年之际,便已经悄悄上了瑞士各大豪门世家的择婿花名册,并成为热门备选

同时,厉爷爷和厉夫也悄悄搜罗了不少年纪相仿,家世显赫的年轻孩子,同样作为厉家主的候选。

而唐筝的名字,并不在这其中。

无论厉爷爷还是厉夫,都没有远娶的打算。

唐家虽然在榕城颇有地位,但厉家并没有往亚洲发展业务的打算。即便娶了唐筝,她也无法辅佐厉御风的事业,起不到相辅相成的效果。

当地的财阀世家,哪怕产业不如唐家,也能更好的帮助厉御风。

换而言之:对于厉爷爷和厉夫而言,同等条件下,就连纪雅希,逗比唐筝更适合厉家主这个位置。

只不过是因为厉御风自己喜欢,他又很固执果决,所以没给家长们说三道四的机会罢了。

唐筝也笑了笑:“是啊,你说得很对!”

她想起了钟翊!

那个男,当年着叶青桑,得要死要活。

可是后来,他却依然能和自己母亲安排的孩子结婚生子,他的并没有他嘴上说的那么坚不可摧!

不过这样也挺好,算是放了青桑一条生路。

不然,等青桑真的跟他结了婚,在他和他母亲之间斡旋,那才叫灾难。

“对了”,唐筝又问:“你什么时候能来榕城玩玩儿?好久不见,年年都想你了。”

陆念一笑两声:“那要等到很久之后了。”

顿了顿,她又说:“容骁身体不好,我得陪着他!”

唐筝笑:“明白,诚可贵,徒儿和儿子皆可抛!”

陆念一哈哈笑了起来,随后夸赞:“聪明的孩子!”

她除了工作,余下的时间,全部都要用来陪着容骁,陪他做复健,陪他吃饭,陪他好好看一看这座对他来说很陌生的城市。

她要陪着他,一生一世,永永远远!

挂断电话,唐筝转过,看着落地窗外的蓝天白云。

天气很好,很适合--谈恋,或者是约会。

唐筝思索了一阵,随机拿起手机来,拨通了厉御风的手机号码。

铃声响了几下,耳边传来男的声音:“喂,筝筝。”

“晚上一起出去吃个饭吧”,唐筝说完,又补充了一句:“我今天--不加班,准时下班!”

厉御风:“明白!”

唐小姐都主动打电话邀约了,他当然也不是那种不解风

于是,挂断电话之后,厉御风看了眼挂钟上的时间,随即到浴室里去洗了个澡,之后又去了衣帽间。

唐小姐早上上班时,穿着的是一条酒红色的修身长裙。所以他给自己搭配了一套永远不会出错的纯黑色手工西装,另外搭配了一条酒红色领带,刚好配她的裙子。

开车出门后,先去花店买了一束火红色的玫瑰。花店有赠送的小卡片,他握着笔,垂眸思索了半天,也不知道该写些什么。

店员似乎是看他可怜,所以给他提供了一些参考。可是都是一些模板,厉御风不喜欢,最后自己在上面写了一行小字:[永远都我们,是我唯一的信仰!]

写完,觉得句子还不错,可是字迹不够好看。索又向店员要了好几张卡片,重复写了好几次,才挑着最满意的一张,放到了花间。

昨晚这一切,时间已经差不多了。

厉御风把花小心翼翼的放到副驾驶上,这才开车朝着唐氏集团大楼驶去。

大厦门前最显眼的位置上,停着一车一,任谁路过,都会忍不住多看两眼:限量款的宾利车很炫酷,而站在宾利车旁边的男,更是丰神俊朗,气宇非凡。

四点半,唐筝准时拎着包包出门。

才走出公司的旋转门,就看到了门那道靓丽的风景线。

这个男长得实在是好看,站在那里一动不动,仿佛也能招蜂引蝶似的。

他朝着唐筝微微笑,随即伸手拉开了副驾驶,一束火红的玫瑰,跃然眼前。

就知道,这个男最大的优点就是上道儿,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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