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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或许人类才是最强的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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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间的决斗是不会要对方命的。你咬索恩父亲那一只是留下了标记,宣布他不再是你认可的伴侣。你和奥里安分开的时候也只是让他离开领地,没有伤他命。这是森林里的规矩,是狼的规矩——强者驱逐弱者,但不赶尽杀绝。”

他低下,用赤脚的脚尖拨了拨最上面那张银灰色的狼皮,让奥里安的耳朵在熊皮地毯上摊开,露出耳根处那道整齐的切割痕迹。

“但狼的规矩有一个致命的漏——被驱逐的弱者不会消失。他们会记恨,会积蓄力量,会卷土重来。如果索恩在我杀他之前击败了我、把我赶出了这座大木屋,我会怎么做?我会下山,去类城邦,用我所有的银币雇一整队装备良的雇佣兵,带着甲弩和毒气弹回来。我会把这座大木屋烧成平地,把麦田撒上盐,把你所有的一个一个猎杀掉。我不是狼——我不需要遵守你们的规矩。一个被驱逐的类能造成的坏,远比一个被驱逐的狼要大得多。因为类不会用獠牙和利爪正面挑战你——类会用计谋,用陷阱,用毒药,用你根本无法预测的方式,在你最没有防备的时候,一刀一刀割掉你身边每一个你在乎的东西。”

他蹲下身,从四张狼皮的最下面抽出索恩的那一张,用手指捏着灰色的毛发,举到壁炉火光前面。

火光透过皮薄薄的皮下组织,将毛囊和血管的残余纹理映成一幅暗红色的网状图案。

“索恩确实很强。他能猎杀巨熊,巨蟒,毒蜥蜴——那些都是正面战斗中的顶级猎物。但他死的时候,连我扣扳机的手指都没看清。他的战斗技巧、他的闪避动作、他的獠牙和利爪——在距离二十步、箭初速超过三百尺的弩箭面前,什么都不是。他甚至到死都没来得及兽化。不是他不够快——是武器不需要比狼快。武器只需要比你快。而类的武器,从投石索到弩炮,从毒箭到火药,唯一的设计目的就是比任何生物都快。”

他把索恩的狼皮重新丢回那堆毛色错的丘上,站起来,走到壁炉旁边的工作台前。

工作台上摊着他这些天一直在改进的连发巨弩设计图,图纸旁边放着一把拆解开来的弩臂零件和几支没上毒的特制弩箭。

他拿起一支弩箭,箭是黑曜石打磨的,贝壳状断的边缘在火光中泛着幽暗的冷光。

他用手指摩挲着箭的锋刃,指腹上的薄茧蹭过黑曜石边缘时发出极其细微的沙沙声。

“狼确实很强。肌密度是类的三倍,骨骼抗压强度是类的五倍,兽化形态下的咬合力可以轻松咬穿铁甲,嗅觉和听觉的灵敏度在森林里几乎等同于全知全能。你们的身体是整个东部森林进化了几千年才塑造出来的顶级掠食者形态,每一个感官、每一块肌、每一根骨骼都为杀戮而生。”他把弩箭放回工作台上,转过身看着卡珊德拉,壁炉的火光从他背后打过来,将他褐色的眼睛映得忽明忽暗。

“但你们的身体终究还是有极限的。肌会疲劳,骨骼会碎裂,獠牙会磨损,嗅觉会被更浓烈的气味扰,听觉会被更大的噪音掩盖。你们的极限是生物进化的天花板——是血之躯的极限。而类的大脑没有极限。”

他指了指自己太阳的位置,手指在太阳上轻轻点了两下。

类没有獠牙,所以发明了刀。类没有利爪,所以发明了矛。类没有能咬穿铁甲的咬合力,所以发明了弩炮和火药。类的皮肤薄得连荆棘都能划,所以发明了盔甲。类的嗅觉连一感冒的野猪都不如,所以发明了罗盘和地图。类不能用兽化形态在半空中改变方向,所以发明了能让一个十四岁少年在二十步外准击杀一顶级掠食者的连发弩。你看到的是我这把弩杀了索恩。我看到的不是这把弩——我看到的是一千年前第一个把尖石绑在木棍上的原始,是五百年前发明了复合弓的那个无名工匠,是一百年前改良了弩机扳机结构的类工程师,是三十年前在北方城邦研制出第一代弹簧钢片的类铁匠。我做的只是把他们的智慧——一千年来类为了弥补体缺陷而积累的全部智慧——浓缩到了这把不到十斤重的弩里。”

他把手放下来,重新进绑腿刀鞘旁边的皮袋里,掏出了一样东西。

是一枚拇指大的鸽血红宝石,在壁炉火光中折红色的光芒,和他第一天从矿脉里挖出来时一样璀璨。

他用拇指和食指捏着那枚宝石,举在眼前看了看,然后随手把它抛进了那堆狼皮里。

宝石落在奥里安银灰色的毛发上,在火光中像是一滴凝固的血。

“战斗技巧?”他重复了一遍她刚才说的那个词,语气里没有任何嘲讽,却让这个词本身听起来像是一个笑话。

“战斗技巧在武器面前什么都不是。索恩练了多少年的跳跃闪避?他从能走路就开始练了。他在院子里挖了浅坑反复练习在泥土松动的瞬间做出反应,他在半空中改变方向的技巧连你都认可。但那些技巧在二十步距离、三百尺初速的弩箭面前,连半拍的反应时间都争取不到。不是他的技巧不够好——是血之躯的反应速度有物理上限。神经信号的传导速度最快也就每秒一百二十米,而弩箭的初速是每秒将近一百米。等他听到弩弦声、等到那个声音传到他的耳朵里、再从他的耳朵传到大脑、再从大脑发出闪避指令、再传到他的下肢肌——弩箭已经飞过二十步距离的一半了。剩下的十步,他需要在他的身体还在执行上一个动作的同时,克服惯、改变重心、在半空中做出闪避——这不是技巧的问题,是物理学的问题。血之躯做不到。永远做不到。”

他走到沙发前面,在离卡珊德拉不到两步的距离停下来。

他比她矮半个,需要微微仰起脸才能直视她的竖瞳。

壁炉的火光在两之间跳动,将他的影子和她的影子在熊皮地毯上叠在一起。

她的竖瞳还在收缩——比刚才更窄,更锋利,暗金色的虹膜已经缩成了瞳孔周围一圈极细的丝线,瞳孔中央的黑色裂隙像是被什么东西撑开了,又像是被什么东西刺穿了。

“如果有需要,”他说,声音很轻很平,和他在杂物间里对着一线月光画设计图时一模一样,“我能用同样的方式,杀了你。我亲的母亲。”

卡珊德拉的尾僵住了。

不是不再摇摆——是僵住。

那条修长有力、能在满月下劈开空气、能在高痉挛时敲击沙发扶手打节奏、能在她慵懒餍足时懒洋洋扫过熊皮地毯的银白色狼尾,此刻僵在半空中,和她的脊椎连成一条笔直的线,尾梢的银色绒毛根根竖立,像是被静电炸开了一样。

她的脚趾在熊皮地毯上再次蜷了一下——这一次不是细微的蜷曲,而是五根脚趾同时用力抠进熊毛里,足弓高高弓起,脚背上青色的血管微微凸起。

她的手指在身侧不自觉地向内收拢,指甲陷进掌心里,指节的皮肤绷得发白。

她的呼吸没有加快,反而变慢了——变得更沉、更、更接近掠食者在确认致命威胁时那种刻意压低的腹式呼吸,每一下吸气都让她的胸廓在抹胸下起伏出更的弧度,每一下呼气都从鼻子里带出一极细的、几乎听不到的气流。

她的竖瞳锁住了布雷恩。

不是看绵羊的眼神。

不是看儿子的眼神。

不是看伴侣的眼神。

甚至不是看同类猎杀者的眼神。

她此刻看他,是用一种她从未对任何活物用过的眼神——那双暗金色的竖瞳里,第一次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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