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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选择家庭还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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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里刚学的。

吴媚盯着那条消息看了很久,拇指在屏幕上悬空了大概五秒,然后打了几个字回去:“加油。晚上回来给你带好吃的。”

发完她把手机锁屏,翻过来扣在座椅上。

手机壳上的金属扣碰到真皮座椅发出一声轻微的闷响。

她闭上眼睛,吸了一气,然后缓缓吐出来。

没事的。

她对自己说。

就是去拍几张照片,看看月季,最多喝杯茶。

五万块,昨天六十万她都收了,今天不过是顺路来赴一个小孩的约,她欠谁的了?

大不了——她回补偿一下秋文。

换一台新电脑,或者给他买那双他看了好久但一直不舍得买的篮球鞋。

再或者,今晚回家之后,穿上那条黑色丝绸睡衣,把红酒打开,好好陪他。

反正结婚证已经领了,一辈子长得很,不差这一个下午。

这个念让她心那团说不清道不明的愧疚感稍微退了一点。

她睁开眼睛,坐直身体,伸手把领敞开的幅度调了调——不是系回去,是稍微拉正了一点,让锁骨露出来的面积刚好显得大方而非刻意。

然后她从包里掏出那支今天早上没用过的唇釉,在后视镜里补了一个淡豆沙色的唇妆。

她抿了抿嘴唇,唇釉在阳光里泛着一层柔和的哑光,把她本就饱满的嘴唇勾勒得更加立体。

宝马驶过望江路那个熟悉的路

老洋房的灰砖外墙在午后阳光里泛着沉静的光泽,法国梧桐的枝叶在围墙上投下大片的影。

铁艺大门缓缓打开,宝马沿着碎石车道驶,停在主楼正门

吴媚推开车门,高跟鞋踩在碎石地面上,发出极细的声响。

她站起来的时候黑色小西装的下摆垂在腰际,腰肢在西装收腰处细得像被掐过一样,黑色西裤包裹的双腿踩在细跟高跟鞋上,从脚踝到小腿肚到膝盖再到大腿根,每一寸线条都被修身的西裤和五厘米的鞋跟拉得更长更直。

周知远站在玫瑰园的藤架下面等她。

他今天穿的还是白衬衫——和昨天那件不同,这件是亚麻质地的,领微微敞开,袖子卷到手肘,露出一截被阳光晒得微微发红的前臂。發郵件到ltx?sbǎ@GMAIL.¢OM╒寻╜回?

他怀里没有抱摄影集,而是抱着一台相机,看起来像是新的,镜盖还没摘。

看到吴媚走过来,他脸上绽开的笑容比昨天更大了,大到眼睛弯成了两道月牙,黑曜石般的瞳仁里映着她的身形——黑色小西装,米白色丝质衬衫,锁骨,高跟鞋,发尾在肩微晃。

“媚姐!”他喊了一声,音量比昨天高了一截,尾音往上扬,像是憋了一整天终于等到这一刻。

吴媚朝他走过去。

她的高跟鞋踩在玫瑰园的石板小径上,每走一步部就往左右各送出一个小小的、饱满的幅度。

阳光从顶偏西的位置打下来,把她整个笼罩在一层金色的光晕里。

她走到藤架下面,站在周知远面前,俯视着他——她的身高加高跟鞋让她比他高出大半个——然后伸手揉了揉他的发。

“拍什么了?拿来看看。”

玫瑰园里的月季确实开了。

色、白色、红,沿着藤架和石墙攀爬,大朵大朵的花在午后阳光里散发出一浓郁的甜香。

吴媚坐在藤架下面的石凳上,翘着二郎腿,把周知远的相机拿在手里翻看照片。

周知远坐在她旁边,身体往她那边倾着,手臂几乎贴着她的手臂。

他能闻到她身上那香味——和昨天一样,白花香混着淡淡的白麝香,但今天似乎又多了一层极淡的别的味道,他说不出来是什么。

“这张构图有点意思,”吴媚指着屏幕上的一张照片,手指在显示屏上点了点,“但你快门速度选错了。逆光拍花朵不能用这个速度,花瓣的质感会糊掉。”她歪看他,嘴角翘起来,眼睛里带着那种专业的挑剔和温柔的调侃。

“昨天教你的都还给我了?”

周知远被她这个歪的动作看愣了半秒。

他的目光从屏幕移到她的脸上——她的脸在午后阳光里白得发光,几缕碎发贴在太阳旁边,嘴唇上的淡豆沙色唇釉在光里泛着柔和的哑光,锁骨在敞开的领里形成两道优美对称的弧线,锁骨下方那枚淡紫色的痕迹在皮肤上若隐若现。

他的目光在那枚痕迹上停了大概一秒,然后他说了一句话,语气认真到像是在汇报一个研究成果:“媚姐,你今天比昨天好看。是因为你换了衬衫的颜色吗?”

吴媚愣了一下,然后笑了出来。

不是敷衍的笑,是真的被他逗笑了——那种从喉咙处发出的、不加控制的、笑了好几声才停下来的笑。

“你还注意到衬衫颜色了?”她抬手揉了揉他的后脑勺,手指进他柔软的发里。WWw.01BZ.ccom

“走吧,带我去看看你爷爷说的月季。顺便给你讲讲逆光拍摄的技巧。”

他们沿着玫瑰园的石板小径慢慢走着。

周知远走在她旁边,手里端着相机,时不时停下来拍一张,然后拿给她看。

吴媚弯着腰凑过去看他的屏幕,弯腰的时候胸的弧线在丝质衬衫的领里若隐若现,腰肢弯出一个优美的弧度,部微微翘起来。

她浑然不觉——她的注意力确实在照片上。

但周知远的注意力大概只有一半在照片上,另一半用他那双黑曜石般的眼睛持续采集着关于她的数据:她弯腰时发尾扫过锁骨的角度,她说话时睫毛颤动的频率,她翘着二郎腿时小腿线条在阳光下的反光率。

走到泉附近的时候,周知远忽然停住了。

他站在一丛开得正盛的色月季前面,转过身来看着吴媚。

他的表忽然变得格外认真,和昨天在竹林里问她能不能学她眼睛里的“不后悔”时的认真一模一样。

“媚姐,”他说,手指在相机机身上来回摩挲,嘴唇抿了好几次才把话说完整,“今天叫你来——不是因为照片。”

吴媚的脚步停了。她站在离他两步远的地方,阳光从侧面打在她身上,把她的身形廓勾出一道金色的线条。“那是为什么?”

周知远把相机放在泉的石台上,从裤子袋里掏出一个东西。

是一个蓝色的小盒子,没有品牌标志,但绒面的质感在阳光下泛着高级的光泽。

他打开盒子,里面是一条项链——极细的银色链子,吊坠是一颗黄豆大的珍珠,珍珠的光泽在阳光下泛着淡淡的色。

“我昨天看了摄影集里那张珍珠的照片,”他说,语速比平时慢,每个字都像是仔细选过的,“你拍的那颗珍珠,在水里。你说你拍它的时候想的是——‘有些美的东西不需要很大,只要刚好在光里’。我去爷爷书房里看到这颗珍珠,就想到了你说的那句话。”他抬起,看着吴媚,那双黑曜石般的眼睛里没有任何成年男的计算和试探,只有一种纯粹到让发紧的真诚。

“我觉得它应该挂在你的脖子上。因为你也是美的东西。而且你一直在光里。”

吴媚看着那个盒子,又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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