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说了出来:“我知道这事儿做得不地道。但当时大家都快饿死了,
饿疯了什么事都
得出来。”
艾伯特听完了这段话,没有接话。
他站在土屋门
,晨光从门缝里透进来,在他脸上投下一道细长的光痕。
他沉默了片刻,才开
,声音里没有什么
绪:
“以前的事我不管。从现在开始,按我说的做。”
他说完,推开了那扇歪斜的木门,往外走去。
晨光已经亮了一些,雾气散去了许多,村子的
廓比黎明时清晰了不少。
克洛伊站在拴马的那堵墙下,手里拿着一块
粮正在吃,看到他出来,抬了抬下
,示意了一下土屋的方向,眼神里带着问询的意思。有声
艾伯特走到她身边,低声说了一句:“谈完了。路上跟你慢慢说。”
克洛伊点了点
,没有多问,把手里最后一点
粮塞进嘴里,拍了拍手上的碎屑,然后伸手解开了缰绳。
晨雾彻底散尽了,阳光照亮了村
那两间倒塌了一半的土屋,照亮了墙缝里长出来的野
,也照亮了那些从
屋门缝里偷偷往外看的
的眼睛。
艾伯特翻身上马,拍了拍马脖子,在原地转了半圈,朝着来时的方向走去。
马蹄踩在
硬的土路上,发出清脆的声响……他走出几步之后忽然勒住马,偏过
看了一眼。
多恩还站在那间土屋门
,手里端着那只已经空了的粗陶碗,正看着他的背影。他没有说话。
而艾伯特也什么也没说——他转回
,轻轻夹了一下马腹,继续沿着那条窄路,朝着来时的方向走去。
阳光落在他那两对奇怪的角上,在土路上投下一道扭曲的、长长的影子。
……
……
离开了那个土匪村之后,他们又走了好些天……才跟着路牌和脚印从一处林间小道钻到一条大路上。
这终于是一条维护状态尚可的路,不过一连走了将近十天的路,即便他们两
的
神
还行,胯下的马匹也已经有些累了,即便走上了好路,也快不到哪去。
艾伯特倒也不催促,倒是悠哉地打量着不远处的商队马车,同时还跟旁边的克罗伊闲聊着——
事实上,他们钻到这条大路上的时候,应该已经距离那镇子不远,因而路上倒是能见到不少赶路的商队、旅
、流民或者
脆就是一些推着小推车的农夫、小贩。
当然,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他们两
都罩在准备好的斗篷里,将艾伯特的角和克罗伊的
发都遮住……这样的装束虽然说不上正常,好在这里往来的旅
也免不了有藏
露尾的,他们至少也不算太奇怪。
看了好一会,艾伯特终于没忍住,稍微让马快走了几步来到那商队的旁边,克罗伊见状也驱马跟了上去。
艾伯特催马靠近那支商队时,对方显然也注意到了他。
领
的那辆宽
马车上,驾车的是一个四十来岁的中年男
,皮肤被风吹
晒成了
褐色的革质,脸上的纹路粗粝而
刻。
他穿着一件褪了色的厚亚麻短衫,外面套了一件打了补丁的皮坎肩,腰带上挂着一把短柄手斧和一个鼓鼓囊囊的钱袋。
他看到了艾伯特从侧后方靠近——
虽然斗篷遮住了
顶的角,但那一
一马的动静并不隐蔽——
他右手松开了缰绳,不动声色地搭在了斧柄上,目光在斗篷兜帽的
影处扫了一眼。
“朋友,这条路够宽,不用挤到一块儿走吧?”
他的语气带着商路上特有的警觉,算不上敌对——艾伯特在距离马车大约两步远的地方勒住了马,保持着这个距离没再靠近。
他偏了偏
,让兜帽的
影露出一点自己的下
——
一张
类年轻男
的脸,至少看起来像。
“赶路而已,没别的意思。”艾伯特说,语气随意,“第一次走这里,想问个路……”
商
的目光仍然警惕,但搭在斧柄上的手稍微松了松。
他上下打量了一下艾伯特,又看了一眼跟在他身后的克洛伊——同样罩着斗篷,身材纤细,骑马的姿势倒是很稳——然后他的目光又回到艾伯特身上,沉吟了一下,才开
:
“你问吧。”
“前面那个镇子,还有多远?”
“按你们的脚程,正午前就能到。”商
说,伸手指了指前方的路,“顺着这条路一直走,过了一座石桥,再翻一道缓坡就能看到镇子的烟囱了。你们要是走得快点……还能赶上镇
那家酒馆的热汤。”
艾伯特点了点
,又随
问了一句:“那镇子的行
怎么样?我有些皮货想出手。”
商
的眉毛动了一下,露出一副“原来如此”的表
——一个走乡串户收皮货的小贩,这种
在路上也不算少见。
他的语气比刚才松快了几分,搭在斧柄上的手彻底放了下来。
“那得看你的货好不好。你要是手里有好皮子,镇上那几个皮货商倒是收的,价格不算太黑。不过你要是有膘好的
畜,卖给镇子北边的屠户更划算。最近那边的驻军要换防,
价涨了三成。”
“多谢。”艾伯特说,没有再多问,轻轻夹了一下马腹,与马车保持着不近不远的距离并行。
商
也重新握住了缰绳,似乎默认了这个陌生
跟自己走同一段路的安排。
他甩了一下鞭子,赶着那两匹灰褐色的挽马继续往前,宽
马车在土路上碾出两道平行的辙印,
毂发出有节奏的嘎吱声。
后一辆马车跟得不远不近,由两匹稍小一些的挽马拉着。
那车架上的货物堆得满满当当——
粗麻布
袋和几只木条箍成的货箱,用粗绳固定得严严实实。
车尾坐着两个年轻的小伙计,大约十五六岁,其中一个靠在货箱上打盹,另一个手里握着一根短木棍警惕地四处张望,看到艾伯特回
看他们时,那根木棍握得更紧了一些,直到艾伯特转回
去。
两架马车的两侧,各有一名骑马的佣兵。
一个走在左侧,一个走在右侧,身上穿的都是皮甲——肩膀和肘部有磨损的痕迹,有些地方还用粗线缝补过。
一个腰间挎着一把单手剑,剑鞘已经磨损得露出了木芯;
另一个背上斜挂着一张短猎弓,弓臂上裹着一层防
的油布,箭袋里露出几支尾羽发灰的箭矢。
两
的马都是普通的驮马,不高大、不快,但看起来很耐走,蹄子稳当地踩在土路上,不急不躁。
年纪稍大的那个佣兵注意到了艾伯特打量过来的目光,也在马上回看了他一眼,目光不算友好,但也算不上挑衅——像是在确认这个斗篷
没有突然抽出武器的意思,确认完之后就移开了视线,继续扫视着路两边的灌木丛和田野。
这是一支再普通不过的商队。
两个佣兵、两个小伙计、一个赶车的商
,加起来的战斗力大概也就能吓唬吓唬三五个毛贼——
如果真碰上成规模的强盗,估计要么丢下货物跑路,要么就是乖乖
钱,这倒是商路上的惯常。
“你们做什么生意?”艾伯特冷不丁地又问了一句。
“粗盐、腌菜、还有些蜡烛,换点工具和木料回去……短途生意,赚不了什么大钱,最近听说边境上总是在打仗,土匪又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