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密匝匝的棚户中穿梭,他身上罩着一件黑色斗篷浑,遮住浑身紧绷的肌
,棕色皮靴将地面坑洼中的积水踩得四下飞溅,惹得旁的行
对他侧目,可若多看两眼,又会被他野兽般的外貌吓到,都避之不及。
弗金丝知道自己惹眼,于是刻意避开
多的大路,七拐八拐从小路钻
了贫民区错综复杂的下水道。
一天前的这个时候,他还在璃城的红灯区左拥右抱、花天酒地,一天后,却只能跑到贫民区的棚屋打炮,与老鼠和臭虫为伍。
倒是适合现在丧家犬的自己,他想。
谁叫自己荒
无度,把大好光
花在
上?
谁叫自己那么自大,以为示好就能换来和平?
谁叫自己没有自知之明,以为政府能稀罕自己这群土匪?
谁叫自己得意忘形,以为天启族会把残种放在眼里?
说来说去,若不是那惊鸿一瞥,他也不会着了魔似的痴心妄想,能有一天站在他身边!
“弥杉,是你
我的……总有一天,我要把你
成一只摇尾乞怜的狗!”弗金丝恨恨道,身影没
恶臭的下水道
处。
地址发布邮箱:Ltxsba@gmail.com 发送任意邮件即可!